银保监会通报安心财险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
来源:银保监会 2020年12月18日 15时06分
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安心财险、轻松保经纪、津投经纪、保多多经纪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的通报
银保监消保发〔2020〕14号
各银保监局,各政策性银行、大型银行、股份制银行,外资银行,各保险集团(控股)公司、保险公司,各会管单位:
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落实依法监管理念,切实维护银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,我会对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安心财险)开展了专项检查,并根据检查线索,对广东轻松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(原名广东宏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,以下简称轻松保经纪)、天津津投保险经纪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津投经纪)、保多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保多多经纪)开展了延伸检查。
检查发现,上述机构在宣传销售短期健康险产品中,存在“首月0元”“首月0.1元”等不实宣传(实际是将首月保费均摊至后期保费),或首月多收保费等问题。上述行为涉嫌违反《保险法》中“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、保险费率”“欺骗投保人”等相关规定。现将有关问题通报如下:
一、欺骗投保人问题
(一)安心财险
经查,2019年1月至6月,安心财险通过轻松保经纪微信平台公众号“轻松保官方”销售“安享一生尊享版”产品时,宣传页面显示“首月0元”“限时特惠 首月立减**元”等内容,实际是首月不收取保费,将全年应交保费均摊至后11个月,消费者并未得到保费优惠。涉及保单16879笔,保费收入396.34万元。
(二)轻松保经纪(第三方网络平台为轻松保)
经查,2019年4月至10月,轻松保经纪在微信平台公众号“轻松保官方”销售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“年轻保·600万医疗保障”产品时,销售页面显示“首月0.1元”“首月3元”“会员日补贴”等内容,实际是将全年应交保费扣除首月0.1元或3元的保费后,将剩余保费均摊至后11个月,消费者并未得到保费优惠。涉及保单377489笔,保费收入5188.97万元。
上述通过“限时特惠”“会员日补贴”等宣传,以“零首付”等方式,给投保人优惠(豁免或减少)应交保费错觉、诱导投保人购买保险的行为,属于虚假宣传、欺骗投保人。
二、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、保险费率问题
(一)津投经纪(第三方网络平台为京东)
经查,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,津投经纪在京东金融APP销售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“京英百万医疗险(福利版)”产品时,宣传页面显示“首月1元”等内容,实际是将首月应交的其余保费均摊到剩余的11期保费中收取,涉及保单16874笔,保费收入417.72万元。
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,津投经纪在京东金融APP销售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“京享重疾轻症险(福利版)”时,宣传页面显示“首月1元”等内容,实际是将首月应交的其余保费均摊到剩余11期保费中收取,涉及保单3601笔,保费收入30.74万元。
(二)保多多经纪(第三方网络平台为水滴)
经查,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,保多多经纪在微信平台公众号及“水滴保险商城”APP销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“太平综合医疗保险”产品时,首期保费按“首月3元”活动收取,但该产品在银保监会报备的条款费率表中仅有“按月缴费(首月投保0元,其余分11期支付)”描述。该行为涉及保单1547267笔,保费12682.91万元。
安心财险、轻松保经纪、津投经纪、保多多经纪等保险机构的上述行为,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、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,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我局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起警示,围绕营销宣传、产品销售等方面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开展自查自纠,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,依法、合规开展经营活动,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
2020年1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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